关于2011届毕业生离校前与哈尔滨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通知
2011年05月04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各学院:

2011届学生离校在即,对于在校期间曾在哈尔滨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要在离校前与哈尔滨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学生名单详见附件)。根据各学院毕业生返校情况,学生工作处将集中组织两次与哈尔滨银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请毕业班辅导员提早通知学生务必按时到场签约,以免影响办理毕业手续,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于签约当天到会场组织本院学生进行签约。具体日程安排:

江北校区5月6日12:30

签约地点

学院

签约地点

学院

人文楼202教室

化学化工学院、历史学院、数学学院

人文楼227教室

教育学院、文学院

人文楼212教室

物理学院、政法学院、斯拉夫语学院、东语学院

阿城校区5月6日13:00

签约地点

学院

新主楼102

文理学院

江北校区5181230

签约地点

学 院

人文楼101教室

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

人文楼102教室

地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人文楼127教室

西语学院、研究生学院

江南校区5月18日12:30

签约地点

学 院

田家炳308教室

传媒学院、经济学院、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研究生学院

注意事项:

1、请签约学生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助学贷款合同、黑色碳素笔、填写好的《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填写好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一式二份)。

2、请各位同学在签订还款协议之前,详细阅读《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知识》。

3、建议有偿还能力的同学在离校前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已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同学不需要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但需携带结清贷款证明到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登记。

另:请各学院统计贷款毕业生信息,于5月20日前将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邮箱:lirong_hsd@163.com

相关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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