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返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办理医疗保险部分学生医保卡费和保费的通知
2011年04月19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各学院:

在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我校学生办理哈尔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及中国人寿补充医疗保险过程中,有976名学生涉及相关费用的退款(医保卡费、保费重复缴纳等),退款原因如下:

一、重复参保:原户籍地为哈尔滨市的学生中,有的学生已在高中时期或在家里的社区参保,其医保卡可以继续使用,因此无需重复申请办理,其医疗保险卡费可以退还。

二、待遇重叠:经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核实,确定我校部分学生不仅已经参加了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中国人寿补充医疗保险,且账户中已有足够年限的保险待遇,即已缴纳过保险费用,因此无需重复缴纳,退还其医疗保险费。

此次退款涉及范围比较广,包括2010级本、专科学生,2010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以及部分补办医保的在校生。涉及976名学生,退款总额8402.50元,详细情况已上传于附件中,请各学院下载查看。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各种情况退费所涉及的学院名单”指定一名辅导员来医保科取本学院退款。并按照不同情况及时发放学生退款。

2.请各学院按照发放名单把费用及时发给学生本人,并把签字确认后的反馈名单及时返还给医保科,以备查。

3.请各学院在发放退款时向学生本人说明退款的原因。

办公地点:行政楼308

联系电话:88060547

附件:

1.各种情况退款所涉及的学院名单

2.退款发放名单(2010级新生、专升本、在校生补办、研究生)

学生工作处

2011年4月1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教学新秀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江北校区校园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