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度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
2011年04月25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各参评单位:

为了科学评价2010年度我校安全工作,促进安全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年度的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筹备阶段(2011年4中旬前),重新修订《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工作日程。

自查自评阶段(4月25日-5月6日),各参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考核,对2010年度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在5月7日前将自评情况和安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报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学校检查考核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学校安全委员会将组成五个考核检查组,对所有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

(一)检查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学校2010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各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学生安全组织)

3.二、三级安全责任状的签订情况

4.安全制度及安全档案的建立情况

5.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人防、物防、技防)

6.各房间部位的使用及安全责任人的确立情况

7.各楼舍消防设施设备的状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门的情况

8.门卫更夫、值班人员、外来人员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的情况

9.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情况

10.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防火墙工程落实情况,《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11.考核评估标准中涉及的其他内容

(二)工作分工

学校安全委员会将组成五个检查组,对各参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检查组的具体分工及人员和日程安排,将在开展集中检查前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各参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安全档案及相关佐证材料、实地抽查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或根据需要召开小型座谈会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参评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

总结表彰阶段(5月21日-6月3日)

学校安全委员会将综合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各检查组实地考评情况和其他安全工作印证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哈师大安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精神,最终确定对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工作要求

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量化考评工作,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全力配合检查组的检查考核工作,切实达到推动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目的,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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