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学校建校60周年,同时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增强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学生工作处号召各学院组织校园义工队伍在本周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以“迎接五一、礼献校庆”为主题的义务劳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劳动时间:
4月27日至4月30日
二、义务劳动地点:
本学院教学楼室内外或学校指定分担区
三、义务劳动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校园义工队伍参加义务劳动。
2.开展义务劳动期间,各学院指派负责人统一组织,各义工队伍自带工具,参与劳动的义工要服从安排,劳动期间注意安全。
3.各学院将开展义务劳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负责人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将根据各学院提供的时间和地点对义务劳动情况进行抽查。
学生工作处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