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的通知
2011年04月12日   科学技术处通讯员解瑞峰

各市级学术团体,区、县(市)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好科协组织及所属学术团体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科协决定围绕推动我市学术高地建设,促进哈尔滨新战略实施,2011年继续组织实施重点学术项目资助活动。根据《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科协将对各市级学术团体和基层科协开展的与哈尔滨市新发展战略联系紧密,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重点学术活动项目择优给予经费支持。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围绕为哈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和项目建设服务,就某一事项或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方面的选题。

2.围绕本学科领域内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问题,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方面的选题。

3.围绕搭建产学研平台,服务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选题。

4.围绕促进学术成果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方面的选题。

二、申报类别

1.学术交流活动。重点为有利于促进学术成果为哈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的学术会议。

2.专题研讨活动。重点是为哈尔滨市发展战略和项目提速服务方面的专题研究活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市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县(市)科协和企(事)业单位科协。

2.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主要承办者。

3.原则上申报的项目必须在2011年内完成。

四、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需用计算机填写《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要求报送。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通知要求的指定信箱。

2.申报材料时间要求:当前已做计划安排、可确定实施的项目,请在4月29日前上报;目前还未做计划安排,尚无法确定的项目,可在6月30日前进行二次补报。

五、申报说明

1.资助办法按照《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在申报的项目中,将优选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学术项目,按照每项活动的规模影响、层次水平和质量效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每个市级学术团体申报的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区县(市)科协和企(事)业单位科协只能申报1项。

4.《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可在哈尔滨市科协网站(www.hrbkx.org.cn)首页下载。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地点:科学技术处 实验大楼844

联系人:刘海坤

联系电话:88060170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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