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原阿城学院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2011年03月31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讯员张振国

各单位:

省财政厅已将我校原阿城学院离退休职工(含去世)住房货币化补贴拨款到帐,现将省财政拨款补贴全额发放给职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特殊情况的职工;补贴资金兑付到工资卡中。

二、已故的职工以现金形式兑付。

1. 配偶健在的,由配偶代为领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配偶不能亲自领取的,由其子女代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委托书(委托书签名处按手印),其子女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配偶也已故的,由其子女或亲属代为领取。

(1)子女全部到场领取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去世证明(复印件一份)

②全部子女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子女代领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去世证明(复印件一份)

②区级以上公证部门公证的协议书(原件)或委托书(原件)

③公证书认定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独生子女代领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去世证明(复印件一份)

②独生子女身份的相关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亲属代领的:区级以上公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货币化补贴发放程序

1.以工资卡形式发放的职工,将在近期打入职工工资卡中,请注意查收。

2.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已故职工:

为了方便领取,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将在原阿城学院现场办公,请家属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审核后,领取现金。

时间: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地点:原阿城学院新主楼二楼财务室

财务处88060162

房产科 88060187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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