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黑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1年04月02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讯员吕友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选派工作现已开始。请有意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院长批准后,提交主管外事校领导审批。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申报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在2011年西部及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的地方合作项目按照具体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请务必于4月13日下午三点之前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四份纸质申请材料(两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及带有校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江北校区综合实验楼1135室)。

联系电话:88060295

联系人:王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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