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委高校工委命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的通知
2011年04月07日   党委组织部通讯员王洪新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庆祝建党90周年,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1.省委高校工委分配给我校的优秀共产党员名额是3人。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3个人选,学校汇总后择优推荐。

2.省委高校工委分配给我校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是1—2人。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2个人选,学校汇总后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做表率、比贡献、促发展,“五个带头”作用发挥明显,坚持党性原则,作风扎实,广大党员群众一致认可。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钻研党的建设工作业务,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思想境界较高。在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显著。党性强、作风正,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结合推荐“先优”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树立典型,为我校开展“七一”表彰做好准备工作。

2.各分党委、党总支将推荐人选名单加盖公章后上报党委组织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请遵守时间。

联系人:王辉

电话:88060167、15804519797

党委组织部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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