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将于2011年5月举行。为了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刻苦专研、勇于开拓的学习品质,并在此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学校有关部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积极筹备参加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团委
二、参赛对象
我校201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作品类别及形式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参赛方式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2、本届大赛于2011年4月正式启动并进行宣传。校内作品的提交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凡参赛立项的作品,评委老师给予必要的指导,经修改,符合参赛要求后可直接参加决赛。未参加作品申报但水平较高的作品亦可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参加决赛。
3、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作品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按有关要求组织宣传、统计、审核本学院的各类参赛作品,并组织学院专家进行评审、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复赛。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需提交申报书(1份)和参赛作品(1式5份),参赛作品附在申报书后。所有申报资料均需电子文档。
5、每项作品需确定指导教师1名,注意区分指导教师和技术持有人的身份。指导教师需了解课外学术竞赛的有关规则,熟悉课外学术作品的各项内容,具有全面指导课外学术作品创作的能力,而技术持有人一般作为团队的一员,技术入股。
五、评审方法
1、初评与申报:各学院组织初赛,成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专家评审小组,认真评审本学院的参赛作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复赛。
2、预审:组织单位对复赛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并对申报作品进行分类、录入、归档。
3、复赛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分成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进行复赛评审工作,讨论确定终审决赛入围作品建议名单。入围决赛作品经过指导、整理、充实、完善,参加终审决赛。
4、终审决赛: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决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观看实物演示及现场问辩,确定决赛建议奖励名单,由组织单位最终确定决赛奖励名单及代表我校参加全省竞赛作品名单。
六、组织实施计划
1、2011年5月1日---5月8日,参赛作品进行中评审,聘请专家对立项作品进行论证,确定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指导。
2、2011年5月9日---5月13日,组织校内决赛。聘请专家选定决赛参赛作品,并组织各项目填写《申报书》(作品文本及申报书均需打印,一式五份)报省级评审委员会和全国组委会。
3、2011年5月14日---5月18日,根据全国组委会、省级组委会的要求,做好参加全国大赛的前期工作,开展参赛团队的系统培训。
七、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设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若干。
2、根据终审决赛的结果,将选出部分优秀获奖作品代表我校参加全省及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对于参加黑龙江省及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的作品、作者和指导老师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八、相关要求
近年来,在校领导的关心下,在学校相关部处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在以往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该项赛事在广大师生中的影响力。主动寻求学院党委和行政的支持,共同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在竞赛过程中要与校团委一起做好已立项作品的跟踪保障和辅导工作。
九、评审委员会
组 长:王为正 臧淑英
副组长:励强华、张守臣、吕树臣、苏泽宇
成 员:苗正达、辛显文、幺奂民、杨世君、张立君、张旭东、刘峰、张兵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琳擘 联系方式:88060159 邮箱:hsdyanglinbo@126.com
朱润婷 联系方式:88060458
材料报送地址:校团委科技实践部(松北校区行政办公楼433室)
附件: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研究生学院
校团委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