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十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03月22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院(系)、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十九批面上资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第四十九批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开通),为做好我校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目的

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中的优秀者,以利于他们完成科研工作任务,并迅速成长为各类高水平专业人才,为我国科技、教育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防建设做出贡献。

二、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等级与金额

资助金分为两个等级:

1等5万元人民币;2等3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人范围

此项基金是专门为国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因此,其他任何人不能申请此项基金的资助。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本次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基金的;

2.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四、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登录到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点击进入“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系统”,用本人进站申请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申报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后直接上传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申请者须认真填写《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获得学位情况,过去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资助项目的内容、意义、目标、创新和特色、进度、预期结果及国内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水平,现有科研条件;申请资助等级、金额和用途等;

3.由本学科领域内两位专家(其中一位为合作导师)在上述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4.申请资助项目的名称及内容要和投送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内容吻合。申请者可申请进站学科项目,也可自选学科和项目;

5.“设站单位”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通迅地址”填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150025),申请表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加盖公章;

6.填写上传完毕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以及申报评审资料费100元人民币,由各位申报者将上述送材料一并提交人事处;

7、在基金申报系统.exe填写完成后,点击打印生成的word文档一式六份以及文件名请保存为“第49批博士后面上资助-姓名” 的格式,同时将该文档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sdrsc@163.com

8、各在站博士后必须在2011年3月27日前将网上申请提交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按规定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 军

联系电话:0451-88060195

附件: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十九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人事处

2011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呼兰通勤车有关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