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学科带头人资助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2011年03月15日   学科学位处通讯员崔佳月

各教育厅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

为拓宽高校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的国际视野,跟踪本学科学术前沿动态,扩大本学科的国际业务往来,省教育厅决定自2011年开始在省属部分高校启动实施学科带头人资助出国研修计划。该计划为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的子项目,申报人员条件必须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要求。省教育厅初审申报材料后,7月初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外语面试,并将被录取者纳入国家公派渠道,资格保留两年。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18日

2、人员范围:高校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

3、身份:高级研究学者(55周岁以下)、访问学者(50周岁以下)

4、出国期限:6--12个月(高研学者限为6个月)

5、资助金额:平均每人年16万元,包括国际往返旅费和在国外生活费、保险等,由国家和省财政承担。外语培训学费(书费、资料费)4800元,宿费15元/天(双标间)、25元/天(单间)可从省教育厅下达给本学科的重点建设经费中支付。

6、申报程序: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在线申报(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同时打印《申请表》。

7、申请材料

第一部分:《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第二部分:职务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邀请函(可无,外语专业申请者除外)、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明(可无)、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8、外语要求:被录取者派出前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要求,即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或两年内WSK成绩合格,或近十年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或两年内获得教育部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合格,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必须到教育部东北师范大学外语培训部进行4个月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请假。不能参加培训者需首先自行参加WSK(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行申报。

9、管理:该项目人员一经录取,不能变更国别,不能延期出国,也不能延期回国。项目人员派出前必须和留学基金委签订协议,在国外研修期间,年在学校要国其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回国后必须在黑龙江省工作五年。

10、上报时间:请各有出国意向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在3月16日将《学科带头人出国研修项目调查表》上报至学科学位处。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派出人员的境外管理和回国后的跟踪管理。

联系人:王琪 刘立柱

电话:88060298 88060542

Email:LLZ53771119@126.com

附件:《学科带头人出国研修项目调查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科学位处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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