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在校生学费、宿费的通知
2011年02月27日   财务处通讯员刘晓斌

各学院:

为方便广大学生交费,财务处决定从2月28日起在江南、江北、阿城、呼兰四个校区同时安排收取在校生学费、宿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江南校区:

时间:2月28日——3月4日,上午8:15-11:30;下午13:15-16:00

地点:江南主楼114办公室

江北校区:

时间:2月28日——3月4日,上午8:15-11:30;下午13:15-16:00

地点:江北实验楼105办公室

阿城校区:

时间:2月28日——3月4日,上午8:15-11:30;下午13:15-15:15

地点:阿城校区财务办公室

呼兰校区:

时间:2月28日——3月1日,上午8:15-11:30;下午13:15-16:00

地点:呼兰校区主楼

请各学院督促欠费学生在上述时间到相应的校区缴纳费用。

3月4日之后,江北校区、阿城校区每周四安排收费,其他校区不再统一安排。

已经办理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贷款金额不足以交齐费用的,须将差额补齐。

开学超过两周不交齐费用的同学,学校将不予注册学籍。

财务处

201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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