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评选“十一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十一五”期间(2006– 2010年)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
一、申报条件
(一)2005—2010年期间国家体育总局正式立项并且完成结项。
(二)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或以上等级。
二、申报及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
(二)社科处审核、盖章后按限定项目数量报送政法司。
(三)报送材料包括:每项课题的申报书、结项证书复印件以及研究成果一式六份。
研究成果装订成册,内容包括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和正文。
如果该研究成果已经正式出版或发表,需将出版物版权页、刊物封面、目录用A4纸复印后一并提交。
如果该研究成果获得过其他奖项,需将获奖证明用A4纸复印后一并提交。
三、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晶
地点:人文社科处 (江北综合实验楼846)
电话:88060541
电子邮箱:shekechu@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陈晶收)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