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与美国大学理事会达成的协议,国家汉办2011年将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学志愿者。该项目旨在教授汉语,传播中国文化,增进中美人民间友好和友谊。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受黑龙江省教育厅委托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派汉语教师赴美国任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1年1月6日-2月10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黑龙江省公民;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无私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有独立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4.符合《2011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附件2)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5.黑龙江省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6.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7.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8.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根据当地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推荐人选。
2.报送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附件3,也可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或国家汉办网站下载)。请被推荐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中文申请表提交2份;
(2)主管校长手写并签名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用信封封好,并在信封粘贴处加盖学校公章);
(3)《健康史及体检表》(附件4),英文填写,并有三甲医院执业医师签字;
(4)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如有);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校方出示的截至2011年6月满三年(及以上)语言教学工作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除中文申请表提交两份外其余各一份,(1-10)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务必于2011年2月10日前报送到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
四、初选
1.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委托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对申请人员进行初审,根据报名情况采取材料审核、电话测试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确定黑龙江省推荐人选;
2.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五、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保证金
汉语教学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并考评合格后全额退还。
七、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将提供免费住宿和工作期间的交通,或提供住宿交通补贴,由志愿者自行安排食宿。
志愿者教师在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保留国内公职和基本工资,工龄连续计算,以及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与黑龙江省教育厅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如美方提出需求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该志愿者项目旨在教授汉语,传播中国文化,增进中美人民之间友好和友谊。参加该项目的志愿者是友好的使者,须具有奉献精神,有独立工作能力,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把政治关,推荐优秀候选人。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哈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103室)
联 系 人:杨倩 吕友益
咨询电话:0451-88060296、88067599、13654688321、15804505297(咨询时间:1月6日-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
推荐材料提交日期:2011年1月10日—2月10日 (提交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1.《2010年国家汉办—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简介》(中、英文)
2.《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
3.《健康史及体检表》(英文)
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