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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财审处通知要求,报送2010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开始,请相关同学提供以下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地区人民武装部证明无效);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报送时间:2011年2月26日;
报送地点:江北校区行政楼306室;
联系电话:88060182。
逾期不报产生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