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的通知
2011年01月17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根据省教育厅财审处通知要求,报送2010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开始,请相关同学提供以下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地区人民武装部证明无效);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报送时间:2011年2月26日;

报送地点:江北校区行政楼306室;

联系电话:88060182。

逾期不报产生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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