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厅 “十一五”期间省级重点学科答辩的通知
2010年12月09日   学科学位处通讯员崔佳月

省教育厅重点学科带头人:

按照《关于对“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我校已顺利完成教育厅十一五重点学科自评验收工作,评比出17个优秀重点学科,按文件要求,17个优秀重点学科需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在12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做好答辩前的准备。

全省各高校重点学科的评比结果也已公示在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上(www.hljxwb.com),请各位重点学科带头人及时参阅,公示时间为12月9日——12月14日

答辩的具体要求:1.答辩人原则上是学科带头人

2.ppt请控制在6分钟

如果有任何的问题请及时与学科学位处联系

联系人:杨柏芳 电话:88060733

崔佳月 电话:88060542

学科学位处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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