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渠道,推动我校学生工作的创新发展,学生工作处决定组织我校学生政工干部积极参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2011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现将立项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学生课题立项研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和推动学生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紧密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就高校学生工作相关问题开展立项研究。
二、申请人根据当前高校学生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作为立项研究主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立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由研究会提供一定的资助经费。
四、课题申报的具体程序:
1.申请人结合高校学生工作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拟定研究主题,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注明申报类别,由所在单位及学生工作处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2010年12月18日前将评审费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统一组织上报。
2.课题申请者交纳课题评审费150元/项。
3.研究分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1年高校学生工作立项研究课题,于2011年1月底前发布立项通知。
五、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研究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或个人会员。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一个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承担研究分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六、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七、课题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课题研究,保证按照预期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分会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验收。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的立项课题予以通报,且结题前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新的研究课题。特殊情况需提前两月申请延期结题。
八、对获得研究分会资助的重点课题,不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研究分会将追回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研究分会立项研究课题。
九、立项研究课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研究分会秘书处负责。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思哲
联系电话:88060138
附件:立项申请书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