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诚信考试公开承诺的通知
2010年12月16日   党委组织部通讯员王洪新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我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考风学风建设,学校党委决定,在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之际,在广大学生党员中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按照“创先争优”工作关于党员作出公开承诺的要求,根据优秀共产党员“五个带头”的标准,所有党员同学要在诚信考试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带头模范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等行为,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其他同学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积极向上、文明诚信的考试风气。同时承诺带头勤奋学习,带头参加社会实践,带头维护同学团结,争做优秀学生党员。

二、活动形式:以支部为单位,所有党员同学要认真填写诚信考试公开承诺书,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向教师、同学作出以诚信考试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承诺。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把此项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学生考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学生党员的公开承诺书和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于12月24日前,上报到党委组织部。

附:学生党员诚信考试公开承诺书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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