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单位:
元旦及寒假将至,为了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与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杜绝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开展假前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单位安全自检自查情况,存在隐患部位的安全措施和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2.各单位假前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3.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情况,特别是假期中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教室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明确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
4.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以及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安全状况;
5.大型活动及假期安全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6.施工场所,地下空间、食堂等部位的用电、用气、用火情况以及外来人员居住和管理情况;
7.元旦及寒假值班值宿人员安排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组人员安排和分工
安全检查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至28日两天。
第一组:组长:魏玉刚 成员:谢春雨 付海涛
检查单位:江北校区图书馆、文博馆、实验中心、变电所、水源地、校医院及机关各有关单位
第二组:组长:于凯峰 成员:陈帅 刘晓伟
检查单位:呼兰校区、艺术学校、附中及后勤集团
第三组:组长:赵永强 成员:冯亮 王成彬
检查单位: 江北校区各学院
第四组:组长:孙浩然 成员:杨昆明 田昌
检查单位:江南校区各单位
第五组:组长:尹威 成员:李长海
检查单位:阿城校区各单位
第六组:组长:于静波 成员:李建伟
检查单位:基础教育学院及各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在12月24日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检查。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设定时限抓紧解决,在未整改之前要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直至隐患排除,确保不发生案件事故。
2.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须翔实记录,并于12月27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检查自查情况以及元旦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宿人员安排情况一并报学校保卫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