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改各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0年11月17日   发展规划处通讯员陈宏飞

各学院(部):

我校于10月13日召开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处编制工作会议。会后,各学院都将“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围绕“十二五”发展规划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各学院(部)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初稿已提交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力量对各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初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初审。现将初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反馈给各学院(部):

共性问题一:部分学院(部)对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没有充分理解,将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写成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建议:各学院(部)要着眼大局,从宏观角度阐述学院(部)未来5年的发展方向,不要纠结于细枝末节,不要太具体。

共性问题二:部分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特色不突出,特别是指导思想和定位几乎千篇一律,没有体现各学院(部)的特色和优势。

建议:各学院(部)要在规划中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并且重点阐述未来5年将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单位的优势,在国内外该领域要达到什么水平。

共性问题三:部分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目标设计不够科学,保障措施不够具体,只是笼统的提出需要学校提供硬件支持。

建议:各学院(部)要结合现实基础,思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努力方向。进一步合理确立学院(部)的教学、科研、学科、人才队伍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指标体系。要分哪些是指令性指标、哪些是约束性指标、哪些是引导性指标。各学院(部)要进一步明确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共性问题四:部分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行文格式不规范,存在格式不规范和口语化等问题。

建议:各学院(部)规划内容原则上按照《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提纲》的要求撰写,其中现实基础要着重写清学院(部)的优势和不足。各学院(部)规划要符合公文规范,逻辑结构要严谨;语言要精炼、准确,避免重复、文学性修饰和口语化表达;文中标题分为四级标题:一级标题为“一”,二级标题为“(一)”,三级标题为“1.”,四级标题为“(1)”。

以上是初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我们将于2010年11月18日~19日通过书面形式将各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初审修改意见反馈至各单位,希望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并于11月22日将修改后的学院(部)规划电子版和文字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交到发展规划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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