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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兹定于2010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周三、周五下午除外),发放独生子女费及托儿费,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经校计划生育办审批后的发放表,在上述时间内,到校财务处会计科领取,愈期不再发放。
财务处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