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阿城学院离退休职工: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与省财政厅协商沟通,今年为我校争取了部分货币化补贴资金。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阿城学院离退休职工(含1998年12月31日后去世的职工)进行货币化补贴的发放,预发放补贴名单见附表。请名单上的职工本人、去世职工配偶或继承人,于2010年11月1日(周一)上午9:00—11:30,到阿城学区新主楼302室,在《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省房改办将不对其发放补贴资金。货币化补贴发放顺序为去世职工、离退休职工(按离退休时间先后),具体事宜现场解答。
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