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北校区地下停车场车位长期出租的补充说明
2010年10月15日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讯员吴鹏

各单位:

办理租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地下车位的教职工请于2010年10月19日、20日(上午9:00 -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江北住房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到房产科开具江北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本人所在部门的出具的证明,到行政楼435室办理租车位手续。一次性缴齐五年费用,按交款先后顺序选车位,车位一经选定后不许变更,同时签订租用车位协议书一份。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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