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于10月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科[2010]1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应根据国家和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结合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实际,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重点项目限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每个基地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面上项目围绕学校学科优势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课题组或学校筹集所需研究经费。
二、申报范围
1.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可以申报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
2.部委属、市(局)属和民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可以申报指导项目。
3.普通高校民办独立学院可以申报指导项目,申报工作由依托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组织。
三、申报要求
1.现正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不能做为项目组成员申报。
3.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限额申报1项重点项目,在《申请书》院部系意见一栏由基地主任签署意见,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基地不得申报。
5.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1)提交材料: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面上和指导项目一式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省教育厅一份)、重点项目一式五份,《申请书》必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2)上报时间:2010年10月28、29日上报初稿。
网上录入信息时间如下
11月3日上午:人文
11月3日下午:政法
11月4日上午:管理、传媒
11月4下午:教育
11月5日上午:东语、斯拉夫、西语
11月5日下午:国际交流、经济
11月6日上午:社会与历史、体育
11月6日下午:外共、马克思主义学院
11月7日上午:美术、音乐
11月7日下午:图书馆、阿城
(3)联系人:梁继峰
(4)上报地点:综合行政楼846室
(5)联系电话:88060543 13009872157
附件1。《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申请书
附件4。项目情况简表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