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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计划生育办通知发放2010年独生子女费和托儿管理费,相关规定如下:独生子女费每人每月五元,从办证之日起开始享受,截止满十八周岁。托儿管理费每月二十五元,按女方产假后上班当月开始享受,截止到入小学之前。望各单位抓紧时间把独生子女证收齐,到计划生育办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发放时间由财务处网上通知。
办理时间:11月1日—11月12日
办理地点:江北校医院办公室
电话: 88060102
计划生育办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