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友好大学签订的关于交换留学生的相关协定,我校现开始受理2011年度在校学生赴日本友好大学留学的报名申请。
根据相关协议,我校将选派若干名在校生作为校际交流学生前往日本留学,时间为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一年,留学生在对方学校的身份为特别旁听生。学生在日期间,须修满指定的学分,回国后我校凭对方院校出据的成绩证明承认其在日期间的学业成绩。同时要求遵守日本的法律以及对方院校的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报名学生需满足如下要求:
报名者应为我校正式在校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报名学生须有日语基础,须达到合作方院校要求的语言水平。
经济上能够负担在日本留学期间的生活费。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信(所在院系出据,有院系公章)
2.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二寸照片三张
5.护照复印件(持有护照者)
满足以上要求的并有意到日本大学留学的学生请立即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科
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8806029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