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在校学生赴日本友好大学留学的报名通知
2010年10月09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讯员吕友益

根据我校与日本友好大学签订的关于交换留学生的相关协定,我校现开始受理2011年度在校学生赴日本友好大学留学的报名申请。

根据相关协议,我校将选派若干名在校生作为校际交流学生前往日本留学,时间为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一年,留学生在对方学校的身份为特别旁听生。学生在日期间,须修满指定的学分,回国后我校凭对方院校出据的成绩证明承认其在日期间的学业成绩。同时要求遵守日本的法律以及对方院校的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报名学生需满足如下要求:

报名者应为我校正式在校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报名学生须有日语基础,须达到合作方院校要求的语言水平。

经济上能够负担在日本留学期间的生活费。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信(所在院系出据,有院系公章)

2.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二寸照片三张

5.护照复印件(持有护照者)

满足以上要求的并有意到日本大学留学的学生请立即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科

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8806029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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