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0年10月12日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通讯员许宏艳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学术拔尖创新人才,增强高等学校的科技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是我省为推动高校科技创新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学术骨干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2011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将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装备制造业、石化工业、能源工业、绿色食品、生物产业、医药工业、森林工业、绿色农业和畜牧业等领域的相关研究。注重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并向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青年学术骨干倾斜。

三、为做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培育工作,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四、凡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条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本项目。各学校实行限额推荐制度,超出推荐名额,不予受理。

五、“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和高校根据项目情况统筹安排,部委属、市属和民办高校由学校自筹解决。

六、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技、人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以及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计划的项目负责人、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负责人,凡有在研项目未结题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予以推荐。

七、推荐项目须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申请书》(见附件2),页面用 A4纸,一式8份(至少含一份原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50页,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八、推荐项目须先进行网上申报,由学校集中申报材料后,指定管理人员在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上统一申报(网址:http://61.167.33.1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16时。

九、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刘海坤 88060170 实验大楼844室

(哲学社会科学类)联系人:梁继峰 88060543 实验大楼846室

附件: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以上附件详见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会科学工作处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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