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哈尔滨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17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各学院:

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促进我校的学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哈尔滨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的学生总数对各评选、推荐项目进行了名额分配,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见(名额分配表)。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办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奖学金管理使用办法》中关于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相关规定进行评选、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活动要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有利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创新、积极实践。

二、有关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校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是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把工作切实抓好。不仅要认真评选、发现树立典型,而且要号召本学院大学生学习这些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并以评优为契机,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

2.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组成评选工作联评小组组织开展。“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由所在年级、班级充分酝酿、推荐,“先进班集体”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班级总数的1/6推荐上报。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推荐名额进行,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学院的评选、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后,将有关材料填写完备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具体安排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于2010年9月29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二份,后附成绩单)和推荐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用EXCEL(宋体10号字)表格制作)报学生处。

联系电话:88060138

电子邮箱:hsdjsz@163.com

附件:相关内容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10年9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对哈尔滨师范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哈尔滨市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