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0年08月06日   学校办公室

近日,有许多考生及家长通过各种渠道询问我校是否设有“哈尔滨师范大学文理职业专修学院”?据此,我校向社会郑重公告:我校从未设立“哈尔滨师范大学文理职业专修学院”这一机构,更未授权任何单位以此名义进行宣传、招生以及从事各类办学活动,该校所有办学招生行为及其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哈尔滨师范大学无任何关系。同时,我校保留对该校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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