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10年07月15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各校区、各单位、各学院:

暑假将至,为了确保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我校校区多,治安环境复杂的特点,现就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流氓滋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教育师生员工在离校及返校过程中,应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或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教育师生员工假期间要远离“黄、赌、毒”,不参加非法集会、反动邪教以及封建迷信等活动。

4、有关单位或学院要加强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假期活动管理,确保外籍教师及留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1、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结合夏季特点,对“防火、防盗、防洪涝雷电灾害事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不把隐患留在假期中。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如图书馆、档案馆、实验中心,财务室、计算机房、实验室、化学药品仓库、学生公寓、医院、食堂食品库、后勤集团员工集体宿舍、配电房等)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2、各单位在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各类场所,除保留消防应急疏散标识用电和消防灭火用水外,必须对具体部位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闭门窗,贴好封条。

三、落实安全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1、各单位的贵重物品能集中保管的建议集中保管,不能集中保管的要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定期巡查。各级财务室不存放现金,并开启红外报警系统。

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在办公室场所存放。

2、后勤集团公寓管理中心要做好学生公寓的防盗,防火工作,特别要做好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加强留校学生在公寓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防止火灾发生。

3、劳动服务公司要加强对江北校区人工湖的管理,降低水位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4、利用暑假对教室、办公场所进行改造、装修、维修的单位,要有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安全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基建办要对假期中在校施工的外来施工人员加强管理,按照与施工队伍签订的责任书条款抓好监督管理工作;各临时用工单位也应指派专人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并应督促施工负责人将所属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联系电话等报保卫处登记备案。

5、假期组织师生员工外出活动,要事先对全体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期间要有安全措施,活动负责人要将安全放在首位。

6、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有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补充调整。

7、暑假期间各单位、部门如有大型活动应事先向“校办”及保卫处报告备案,以便提前做好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保证校园安全和良好秩序。

8、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函授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要求,教育函授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检查,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搞好住宿公寓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9、保卫处将加强昼夜巡逻工作,加大重点要害部位巡查密度,同时要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以盗窃、火灾为主的事件发生。在放假期间将加大对各校区校门的管理的力度,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

10、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暑假期间的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放假前,应将值班表、重要部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报校办和保卫处。各部位的值班值宿人员和门卫、更夫假期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执行出入人员验证制度,认真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要求。由于失职而造成案件或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师生员工报警。具体电话是:

江北校区:88060110

江南校区:88069110

文理学院:53773180

基础教育学院:57366110

保卫处

201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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