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2010年07月06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建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44号)要求,教育厅拟重新组建高校教师职务评审专家库,现就各学院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正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科学的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三年来有丰硕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实习实训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3、各学院推荐人选原则上为教授。以重点学科带头人,各专业骨干教师为主。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评审专家人选条件和本学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认真做好评审专家推荐工作,切实把学校强势学科的高水平专家推荐上来。

2、请各学院按照本校开设的学科,每学科或专业拟推荐一至两名合适人选(无具备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3、请认真填写《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登记表》(附件1)。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0年7月8日下班前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登记表》文本及电子稿报至人事处,电子稿发至hsdshizike@163.com

地 点:综合实验大楼1127

联 系 人:姜雪娥 刘威

联系电话:88060198

附件: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人事处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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