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及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深度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聘一批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兼职承担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任务,现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在我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及程序: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请有任课意愿的同志认真阅读《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遴选办法》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附件2),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聘任表》(附件4)
三、日程安排:
6月24日—27日,宣传动员、准备资格认定材料;
6月28日—30日,提交《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聘任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7月1日—10日,资格认定及考核。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6月28日—30日,每天上午11点前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办(旧主楼625室)
五、联系人:石元波、梁巍
联系电话:8808036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