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黒教外出【2010】26号文件,现将2010/2011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海外华人学者类别
1、在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大学教学经验;
2、有一定学术成就,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3、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40学时。
(二)省内高校双语教师类别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八年,出国留学或工10个月(含)以上(2002年7月1日后);
3、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40学时。
二、资助专业及范围
涵盖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专业,优先、重点支持高教强省规划子项目涉及的专业和方向。
资助学校范围为财政预(决)算在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单位;部委、地市、民办等高校的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解决。
三、资助方向及金额
海外华人学者项目:2万元/项
高校双语教师项目:1万元/项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
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复印件
4、境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信或国外院校学习证明及国内工作单位人士部门证明)
5、结题报告(2009/2010学年度获得资助者)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下发通知,按填写说明认真填报,务于2010年6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09/2010年度曾获该项资助而未结题人员今年不能再次申报。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段玉光
电 话:0451-88060293
附 件: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评审办法
2、2010/2011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