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纪委、省书法家协会决定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书《廉政准则》,做廉洁干部”硬笔书法竞赛活动的要求和中共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纪委驻教育厅纪律检查组、黑龙江省监察厅驻教育厅监察室文件布置,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党员干部和师生深入学习《廉政准则》,领会精神实质,激发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学习、遵守准则的自觉性,经校党委同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
二、竞赛要求:
1、内容以书写《廉政准则》原文为主要内容,既可以书写全文,也可以选择部分完整段落,但不得少于4张纸,字体不限。书写用纸自便,规格为210X297mm。
2、工具以各类硬笔为主要书写工具。
3、参赛作品由分党委、党总支收齐,于2010年6月23日前统一交到学校纪委(实验楼731室)。
三、作品评选:
1、省纪委、省书法协会将邀请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对获奖作者和单位颁发证书并进行通报奖励。学校将对作品进行初评,优秀作品向省纪委积极推荐并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2、获奖作品作为加入省书协的条件。
3、编辑出版竞赛活动获奖作品选集;在《明鉴》内刊和《明鉴丛书》刊发部分获奖作品;在反腐败明鉴网刊登全部获奖作品。
4、学校通过优秀作品展览、报刊刊发、网络展评等方式,大力宣传,为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组织领导
竞赛活动以各分党委、党总支为组织单位,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参加活动,党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竞赛活动。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