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黑教学〔2010〕5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协调等工作。
组 长:王为正
副组长:常维东 刘峰 张旭东 张志宏
成 员:各学院副书记、毕业年级辅导员、武装部、学生处、就业指导处、财务处等单位部分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武装部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1、 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学生),年龄为当年满18至23周岁,以男性为主,女性毕业生征集数量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征工作安排
四、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入伍享有“四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先选拔。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考学升学优先。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参加硕士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
4、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详见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把握国家政策。2009年以来,围绕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9〕88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下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各学院要继续认真学习领会,在预征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2、及时启动入伍预征工作。2010年黑龙江省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制度。毕业生离校前预征是加强思想教育、保证兵源质量、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的预征工作已于4月份启动,各学院要配合武装部做好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动员、预征登记、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等工作,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征对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3、深入开展入伍宣传教育。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突出政策宣传。要开展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专场解读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国家和我省的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要把宣传学校毕业生入伍政策作为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要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各学院党总支要围绕学校毕业生入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学院主要领导要深入学生,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4、认真组织网上预征报名。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自2010年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武装部不再向各学院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各学院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ttp://zbbm.chsi.cn)。各学院要将系统的使用方法传授给每个有报名意愿的毕业生。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抓紧部署更好地推动本学院预征工作,统筹做好士官直招与义务兵征集工作;要健全专门班子,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建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抓总,学生工作办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学院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宿舍。同时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征兵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把征兵工作纳入当前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努力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优秀兵源。通过积极努力,使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附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联系人:江北校区:曹蕾蕾 联系电话:88060203 88060111
江南校区:于 蕾 联系电话:88067425 88069110
呼兰学区:孙有权 联系电话: 57333227
阿城校区:张晓铭 联系电话:53773180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