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离校前与哈尔滨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通知
2010年04月29日   学生工作处姜思哲

各学院:

2010届学生离校在即,对于在校期间曾在哈尔滨银行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要在离校前与哈尔滨银行签订还款协议(2010届毕业生需签署哈尔滨银行还款协议名单)(附件),请毕业班辅导员提早通知学生务必按时到场签约,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于签约当天到会场组织本院学生进行签约。具体日程安排:

551250,江北校区

551250,江南校区

签约地点

学 院

签约地点

学 院

人文楼302教室

地理科学学院、东语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

田家炳楼

306教室

传媒学院、经济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人文楼402教室

教育科学学院、社会历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551250,阿城校区

人文楼501教室

斯拉夫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呼兰毕业生

签约地点

学 院

人文楼502教室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西语学院、研究生学院、政法学院

中文楼

203教室

文理学院

注意事项:

1.此还款协议是与哈尔滨银行签订的,关于签订中国银行还款协议的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10届毕业生离校前与中国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通知》。

2.请签约学生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助学贷款合同、黑色碳素笔、空白《还款协议》(一式三份)(还款协议)、空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一式二份)(附件)。还款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在银行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指导下统一填写。

3.请各位同学在签订还款协议之前,详细阅读《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知识》(附件)。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0年4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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