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非在编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已经启动,请通知以下人员(名单见附件)于2010年4月26日(下周一)前上交如下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技术工种人员(电工、水暖等)同时需上交《从业资格证》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学人员同时需上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管理人员同时需上交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人需准备一个新档案袋,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封皮填写好上报材料的明细,将本人姓名写在档案袋左上角。
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个系统性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上报。
上报地点:人事处社会保障科(综合实验楼1125室)
联 系 人:战环宇
联系电话:88060122 13895757785
附:《需上交个人材料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