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高教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0年04月08日   教务处

各课题负责人:

按照省高教学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2010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本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 填报有关表格,提交结题材料。包括:

(1)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或任务下达书原件一份

(2)结题报告书一份(含研究报告)(附件1)

(3)研究工作大事记一份

(4)开题报告书一份(附件2)

(5)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

(6)聘请两名同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7)有变更课题需交已批准的变更表

2. 课题承担人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后,由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送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归档待审。

3. 由省高教学会组织专家对待结课题进行评审,提出结题意见,并对通过结题课题进行评奖。

4. 由省高教学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我校课题颁发结题及获奖证书。

二、结题要求

1. 课题承担人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相关表格,聘请专家提出鉴定意见。

2. 课题成果主件可分别为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具体要求如下:(1)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2)专、编、译著,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3)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万以上。研究报告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4)论文必须是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的成果,公开发表5篇以上。

3.课题研究时间需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

4. 课题结题和课题获奖时间以省高教学会发证时间为准。

5. 课题结题时,课题研究时间需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课题变更需有学会审批的课题变更审批表,否则结题证书按立项审批书办理。

6.需上报的材料包括:《结题汇总表》(附件3)一份;各课题提交材料中的(1) ~ (7)项各一份。结题材料(1) ~ (4)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sd8806@126.com,邮件以课题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名。

三、结题费用

每项课题交结题验收并成果评审费200元;结题并获奖证书每个30元。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联系方法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4月21日将结题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江北综合实验大楼809室),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联系电话:88060147。

附件1:《结题报告书》

附件2:《开题报告书》

附件3:《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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