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黑人发[2001] 77号)对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岗技术工人实行岗位规范化管理的精神,以及省里的审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级工进行一次技师岗位聘任(符合条件的不占指标)。聘任条件:
1、工人技术等级现已聘任为高级工的编制内在岗工人;
2、取得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截止2009年12月31日前,工龄满35年的男职工、工龄满25年的女职工。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15日前将本人的证书和填报的《哈尔滨师范大学技术工人聘任申报表》(附表一)上交到人事处劳资科(综合实验大楼1123房间),过期不予补办。
联系人:杨守斌、崔元全、于 影
联系电话:88060160、88060197
附:哈尔滨师范大学技术工人聘任申报表
人事处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