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射甲流疫苗的通知
2010年03月18日   校医院

各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在校内形成稳定的免疫屏障,请符合注射条件的教职工及学生于3月19日或3月22日,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自行到各校区医院注射。疫苗注射原则为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其余注意事项与2009年12月30日校内通知《关于江南、江北校区第一批甲流疫苗接种的通知》相同。

校医院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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