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2010年03月19日   人事处

各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0]12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和科技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项目申报要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要严格项目申报标准,优中选优,将真正具有科技价值或应用开发前景的国际水平项目、国内急需的重点攻关等项目推荐上来,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留学回国人员创造更宽松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回省服务。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资助项目分为国家级资助和省级资助。资助项目类别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

省教育厅下拨我校申报项目数量为2项。申报人限报国家或省1项,请勿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所需资金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资助外,已经由项目利用(合作)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足额安排到位。

(二)人员条件

1、在国外留学或研修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并已来我省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程序

由留学人员提出申请,项目利用(合作)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逐级报系、院筛选、论证、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资助的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表格可复印;申报省级资助的填写《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8份(申请表需电子材料1份)。

(二)在国外留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承担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申报材料复印件要依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申报函;2、匹配函;3、留学证明;4、获奖证书;5、承担项目合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六、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

电 话:0451-88060161,88060196。

联 系 人:陈 军,王心刚。

电子信箱:hsdcj196@163.com

附件: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黑龙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

人事处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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