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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按照国务院关于节假日放假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