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江南31栋职工住宅产权证的通知
2010年01月15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31栋一层及顶层住户:

31栋职工住宅楼产权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请一层及顶层的住户于2010年1月16日8:30-11:30时到江南主楼247室领取。

领取产权证所需要材料:

1、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

2、财务处开据的代收交易所4项费用收据原件;

3、房产科开据的代收《销售不动产发票》税费收条原件。

联 系 人:柴宜贤

联系电话:8806732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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