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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栋一层及顶层住户:
31栋职工住宅楼产权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请一层及顶层的住户于2010年1月16日8:30-11:30时到江南主楼247室领取。
领取产权证所需要材料:
1、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
2、财务处开据的代收交易所4项费用收据原件;
3、房产科开据的代收《销售不动产发票》税费收条原件。
联 系 人:柴宜贤
联系电话:8806732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