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09年10月评定的学校优秀奖学金发放工作均已就绪,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做好学校奖学金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一、发放原则:
1.严格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奖学金使用办法》进行发放;
2.严格按照获得2009年10月评定的学校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发放,不得变更;
二、发放办法:
1.此次学校优秀奖学金将全部通过中国银行打入获奖学生手中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打卡时间为12月28日。
2.如有个别同学因特殊原因导致奖学金无法打入银行卡中,学校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将通知相关辅导员进行集中领取,然后发到学生手中。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