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8-2009学年度学校优秀奖学金的通知
2009年12月30日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2009年10月评定的学校优秀奖学金发放工作均已就绪,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做好学校奖学金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一、发放原则:

1.严格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奖学金使用办法》进行发放;

2.严格按照获得2009年10月评定的学校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发放,不得变更;

二、发放办法:

1.此次学校优秀奖学金将全部通过中国银行打入获奖学生手中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打卡时间为12月28日。

2.如有个别同学因特殊原因导致奖学金无法打入银行卡中,学校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将通知相关辅导员进行集中领取,然后发到学生手中。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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