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2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

各学院: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负责选派中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2018年选派规模28人。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动画等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申请人及其父母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 截至2018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 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7. 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 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9. 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10.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申请材料及说明

网报及对外联系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

按照申请人材料说明顺序准备2份纸质申请材料和5份对外联系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工作流程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96

附件1:韩国互换奖学金简章

 

附件2:网报及对外联系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3月12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赴日本友好大学攻读硕士的报名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