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11月,我校共有8818名在籍本科学生获得2017年度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上级财政部门每年按秋季部分和春季部分两次拨付,其秋季部分已于上学期正常发放完毕。近日,经学校财务处查询,我校国家助学金(春季部分)已全额拨付到位,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可以发放春季国家助学金。经请示学校批准,财务处已于3月27日起陆续将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部分)按获助等级(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打入受助学生关联的中国银行卡中,请通知获助同学注意查询。
如获助学生未查收到春季国家助学金,请致电财务处88060720。
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