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挪威教育科研部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参与教育或开展研究活动。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3.选派规模
全国10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14,000挪威克朗/月),一次性安置费10,0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723/)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8)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挪威导师邀请信。
3. 语言要求:
申请人与挪方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对方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留基委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5月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
(2)申请人于2018年5月7日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1份学院推荐函1份(名单/排序、公示网址、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中方申报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1份。
(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以学院为单位整理后统一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3.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2018/2019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5月7日前将全部对外联系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cluo@csc.edu.cn,并抄送1148792187@qq.com,并在邮件主题行写明“2018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姓名”。
(2)请注意外方奖学金申请表后的说明,如有其他材料要求,请予补齐。如申请表有变动,留基委将通知各位申请人,请使用对方国官方语(挪威语或英语)填写。
四、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8 年5 月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杨烨/骆程 电话:010-66093559/66093963
(2)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雨鸥 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04/1241.htm,国家留基委http://www.csc.edu.cn/chuguo/s/1229。
附件1: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介绍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