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尔兰共和国政府教育合作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3);《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4)。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资助期限为8个月。
3.选派规模
全国3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学费(硕士研究生最高12,750欧元/人,超出部分自理),奖学金生活费(100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出国留学人员补贴(硕士研究生:200欧元/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中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4月20日之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邀请信。
3. 语言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雅思(学术类)6.5分;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留基委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 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表中“受理机构”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2)申请人于2018年5月11日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提交1份学院推荐函1份(名单/多人排序、公示网址、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项目申请材料。
(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以学院为单位整理后统一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3.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2018/19年度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其中《国内单位正式推荐公函》由学校出具,所有材料于2018年5月11日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2)请注意外方奖学金申请表后的说明,如有其他材料要求,请予补齐。
四、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先进行材料初审并统一提交至爱方负责部门,以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1.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在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提交爱方邀请信。爱方一般于2018年7月起通知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8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爱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六、联系方式
(1)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郝曦妍 电话:010-66093934
(2)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雨鸥 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04/1242.htm,国家留基委http://www.csc.edu.cn/chuguo/s/1231
附件1: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