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届毕业学生离校在即,对于在校期间曾在哈尔滨银行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应与哈尔滨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学生名单详见附件)。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于5月16日组织哈尔滨银行来校办理毕业生贷款相关手续。请毕业班辅导员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按时到场签约。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在校期间曾在哈尔滨银行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要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二、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之后,如有在毕业当年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在毕业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申请将还款期延展至研究生毕业时间。
三、协议签订方式
由于今年首次实行网上签订还款协议和助学贷款展期协议,请各位贷款毕业生事先关注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华安学贷险”。“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四、签订协议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智能手机(具有上网功能);
3、借款学生与助学贷款关联的哈尔银行借记卡原件。
五、具体日程安排:
江南校区:
地点 |
组别 |
时间 |
物理楼110室 |
江南 |
5月16日13:30 |
江北校区:
地点 |
组别 |
时间 |
人文楼401 |
江北一组 |
5月16日13:30 |
人文楼402 |
江北二组 |
5月16日13:30 |
人文楼502 |
江北三组 |
5月16日13:30 |
注:1、请各位辅导员老师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按时到场进行签约。
2、附件:《哈师大2018毕业生还款名单》发至毕业生相关工作微信群。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8年 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