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2日   后勤管理处通讯员孟宪光

学校各学院、各部门:

为打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以全新姿态迎接教育部专家对我校进行的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将做好校园各责任区室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形成全校联动、多措并举、齐抓共管、长期坚持的良好局面,实现校园环境整治的全覆盖、无死角,并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持久整洁。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素质,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卫生管理、自觉维护学校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努力建成优美洁净、温馨和谐的“洁净校园”、“美丽校园”、“绿色校园”、“生态校园”和“文明校园”。

二、总体要求

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洁净师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哈师大发【2017】18号文件)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师大发【2017】45号)的文件要求,扎实高效地开展工作。

(一)“一把手”负责制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行动,坚持校园各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亲自抓责任区任务分解、落实。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集中人员力量,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明确分工、厘清责任

1.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1)办公楼、教学楼、校医院、展览中心、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图书馆、体育馆、梦溪宾馆、大学生创业园、独立楼宇等楼宇室内环境卫生;

(2)责任分担区内白色垃圾、杂物清理;

(3)将垃圾装袋并集中堆放。

2.产业处:

(1)校园各车行道路、人行道路、各休闲广场、校友园广场、室外各运动场、人工湖周边杂物、废弃物,校园内垃圾箱、路灯杆、宣传橱窗、楼外墙体张贴物清理;

(2)各教学楼楼梯间、走廊、卫生间等室内公共区域;

(3)学生食堂;

(4)行知楼、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展览中心所属公共区域(产业处组织外保方负责);

(5)统一负责组织清运各学院、各相关部门清理出的垃圾。

3.学生处:

各学生公寓楼内卫生,学生公寓区室外白色垃圾、杂物清理。

4.后勤管理处:

浴池、变电所、水站、换热站、库房环境卫生;校园内建筑垃圾清运。

三、自检自查阶段

(一)自检自查时间:

2018年5月13日-日16日

(二)自检自查标准

1.室内:

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尘土、水渍、杂物堆放;门窗、玻璃,干净整洁,无积尘、污垢、张贴物;

墙壁无污渍、印痕,所有张贴、悬挂物品整齐统一,无乱贴、乱挂、乱画、无经营性广告;天花板、墙壁角无灰网、蜘蛛网;

楼道台面,楼梯间扶手、栏杆无污迹、杂物堆放;公共卫生间地面、便池无污迹、无积水、厕所内无异味;卫生清扫工具整齐存放指定位置;

教室内学生课桌摆放整齐、桌膛里无纸屑、无垃圾;

各办公室(教室工作室)办公桌柜、桌面物品等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

2.室外:

校门、围墙、行车道、人行道、甬路、路边石,无破损、无残缺,无白色垃圾、无泥泞、无杂物、无堆放;

广场、体育场、停车场无破损,无垃圾、污迹、纸屑、杂物;

绿地、园林、树木,花坛,无白色垃圾、悬挂物、飘飞物、枯枝败叶、杂物堆放、张贴物;

景观、石桥,无污渍、涂抹、乱贴乱画;

湖泊水面无漂浮物、湖岸无破损、无垃圾;

垃圾箱规范摆放、周边无堆放垃圾、散落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路灯杆、指示标牌,无绳扣、张贴物、涂抹;宣传栏,无非法张贴物;

马葫芦井盖、雨排水盖等其它公共设施无掩埋、无遮盖、无破损。

3.个人卫生要求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物袋等垃圾杂物;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烟盒;禁止踩踏绿地、花坛采摘花朵;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雨搭中;个人着装规范、衣帽整洁。

四、集中检查阶段

(一)时间:2018年5月17日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检查组成员由学校爱卫会成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综合整治检查分组表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负责检查范围

赵士兵

李柏田 宋炳然

孙国威

孙国威

行知楼、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展览中心、图书馆、社科楼室内卫生

杨宝君

韩延灼 孟宪光

杨秀英

孟宪光

江北校区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常维东

马哲 王静

刘继坤

王 静

食堂、梦溪宾馆、校医院

姜玉洪

李鹏作 张宏伟

张宏伟

学生公寓区范围室内、外环境卫生

王洪新

王若虎 徐慧文

徐亚欣

徐亚欣

体育楼(场、馆)、理工楼、保卫处楼、车队、大学生创业园室内环境卫生

李忠安

徐福水 常维才

常维才

人文楼、研究生院楼、西语楼、崇师楼室内环境卫生

赵 奎

刘德文 唐晓东

唐晓东

浴池、站(所)、苗木花卉基地、小动物实验中心、生物农园

尹 威

苏继芳 孙辉

张 嵩

苏继芳

江南校区各教学、办公楼室内及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三)通报及整改情况:

1.检查结束,由各组将检查情况详细汇总,上报学校爱卫会办公室。联系人:苏继芳、徐亚欣;联系电话:88060136

2.检查情况通过校园网进行通报。

3.未达标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并立即做出整改。

哈尔滨师范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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