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各部门:
为打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以全新姿态迎接教育部专家对我校进行的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将做好校园各责任区室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形成全校联动、多措并举、齐抓共管、长期坚持的良好局面,实现校园环境整治的全覆盖、无死角,并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持久整洁。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素质,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卫生管理、自觉维护学校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努力建成优美洁净、温馨和谐的“洁净校园”、“美丽校园”、“绿色校园”、“生态校园”和“文明校园”。
二、总体要求
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洁净师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哈师大发【2017】18号文件)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师大发【2017】45号)的文件要求,扎实高效地开展工作。
(一)“一把手”负责制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行动,坚持校园各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亲自抓责任区任务分解、落实。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集中人员力量,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明确分工、厘清责任
1.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1)办公楼、教学楼、校医院、展览中心、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图书馆、体育馆、梦溪宾馆、大学生创业园、独立楼宇等楼宇室内环境卫生;
(2)责任分担区内白色垃圾、杂物清理;
(3)将垃圾装袋并集中堆放。
2.产业处:
(1)校园各车行道路、人行道路、各休闲广场、校友园广场、室外各运动场、人工湖周边杂物、废弃物,校园内垃圾箱、路灯杆、宣传橱窗、楼外墙体张贴物清理;
(2)各教学楼楼梯间、走廊、卫生间等室内公共区域;
(3)学生食堂;
(4)行知楼、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展览中心所属公共区域(产业处组织外保方负责);
(5)统一负责组织清运各学院、各相关部门清理出的垃圾。
3.学生处:
各学生公寓楼内卫生,学生公寓区室外白色垃圾、杂物清理。
4.后勤管理处:
浴池、变电所、水站、换热站、库房环境卫生;校园内建筑垃圾清运。
三、自检自查阶段
(一)自检自查时间:
2018年5月13日-日16日
(二)自检自查标准
1.室内:
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尘土、水渍、杂物堆放;门窗、玻璃,干净整洁,无积尘、污垢、张贴物;
墙壁无污渍、印痕,所有张贴、悬挂物品整齐统一,无乱贴、乱挂、乱画、无经营性广告;天花板、墙壁角无灰网、蜘蛛网;
楼道台面,楼梯间扶手、栏杆无污迹、杂物堆放;公共卫生间地面、便池无污迹、无积水、厕所内无异味;卫生清扫工具整齐存放指定位置;
教室内学生课桌摆放整齐、桌膛里无纸屑、无垃圾;
各办公室(教室工作室)办公桌柜、桌面物品等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
2.室外:
校门、围墙、行车道、人行道、甬路、路边石,无破损、无残缺,无白色垃圾、无泥泞、无杂物、无堆放;
广场、体育场、停车场无破损,无垃圾、污迹、纸屑、杂物;
绿地、园林、树木,花坛,无白色垃圾、悬挂物、飘飞物、枯枝败叶、杂物堆放、张贴物;
景观、石桥,无污渍、涂抹、乱贴乱画;
湖泊水面无漂浮物、湖岸无破损、无垃圾;
垃圾箱规范摆放、周边无堆放垃圾、散落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路灯杆、指示标牌,无绳扣、张贴物、涂抹;宣传栏,无非法张贴物;
马葫芦井盖、雨排水盖等其它公共设施无掩埋、无遮盖、无破损。
3.个人卫生要求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物袋等垃圾杂物;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烟盒;禁止踩踏绿地、花坛采摘花朵;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雨搭中;个人着装规范、衣帽整洁。
四、集中检查阶段
(一)时间:2018年5月17日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检查组成员由学校爱卫会成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综合整治检查分组表
组长 |
成员 |
联络员 |
负责检查范围 |
赵士兵 |
李柏田 宋炳然 孙国威 |
孙国威 |
行知楼、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展览中心、图书馆、社科楼室内卫生 |
杨宝君 |
韩延灼 孟宪光 杨秀英 |
孟宪光 |
江北校区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
常维东 |
马哲 王静 刘继坤 |
王 静 |
食堂、梦溪宾馆、校医院 |
姜玉洪 |
李鹏作 张宏伟 |
张宏伟 |
学生公寓区范围室内、外环境卫生 |
王洪新 |
王若虎 徐慧文 徐亚欣 |
徐亚欣 |
体育楼(场、馆)、理工楼、保卫处楼、车队、大学生创业园室内环境卫生 |
李忠安 |
徐福水 常维才 |
常维才 |
人文楼、研究生院楼、西语楼、崇师楼室内环境卫生 |
赵 奎 |
刘德文 唐晓东 |
唐晓东 |
浴池、站(所)、苗木花卉基地、小动物实验中心、生物农园 |
尹 威 |
苏继芳 孙辉 张 嵩 |
苏继芳 |
江南校区各教学、办公楼室内及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
(三)通报及整改情况:
1.检查结束,由各组将检查情况详细汇总,上报学校爱卫会办公室。联系人:苏继芳、徐亚欣;联系电话:88060136
2.检查情况通过校园网进行通报。
3.未达标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并立即做出整改。
哈尔滨师范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5月12日